交通部:

  根据贵部《关于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06)61号)要求,现将我市实施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挂桨机船拆解改造实施情况

  根据贵部与五省一市联合颁发的《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行动方案》要求,我市已基本完成上海市船籍港挂桨机船拆解改造工作。2003年底,我市纳入统计口径的挂桨机船总数为371艘,截止2005年3月底,已完成168艘挂桨机船拆解改造,发放补贴资金共计4,264,060元(其中拆解113艘,发放补贴资金3,486,990元;改造55艘,发放补贴资金777,070元)。在本市船籍港挂桨机船拆解改造工作中,我局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按规定逐船与船舶所有人签定《钢质挂桨机船拆解改造合同书》,并于2005年3月底将补贴款全部发放至船舶所有人。其余203艘挂桨机船的基本情况为:

  ㈠部分挂桨机船已先行完成拆解改造。

  2002年,我局制定逐步淘汰挂桨机船的计划,在《京杭船型标准化示范行动方案》实施前,已有24艘挂桨机船舶先行完成了拆解改造工作,另外24艘办理了转卖手续,76艘2002年底未换领新版船舶营运证。

  ㈡部分挂桨机船的所有人转向其他省市从事经营活动。

  由于各省市淘汰挂桨机船实施时间不一,加之不少本市船籍港的挂桨机船所有人为外地户籍,本市船舶标准化行动方案实施后,有79艘挂桨机船舶的所有人欲办理转港手续。我局严格执行贵部规定,拒办转港手续,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和船舶营运证书有效期一律至2004年12月31日。因此,这部分挂桨机船舶所有人已不持有本市颁发的有效证书,也未办理拆解改造和申领政府补贴手续。

  另统计,本市郊区水域内目前还有3365艘非营业性的挂桨机船不属本次拆解改造范围,但对区域的航行安全及环境污染有一定的影响。这些船舶的状况为农用船、运泥船、保洁船、工程船等,主要分布在青浦(3086艘)、南汇(140艘)、闵行(60艘)、奉贤(35艘)、金山(27艘)、嘉定(17艘),若要拆解改造这部分船舶,解决难度很大。

  二、逐步推进本市挂桨机船舶的禁航工作

  从2005年1月1日零时起,我市对苏州河、川杨河、大治河、淀浦河(黄浦江至淀东水闸)和蕴藻浜(黄浦江至蕴东水闸)五条通航水域实施挂桨机船禁航;2005年7月1日起又对赵家沟、龙泉港、叶榭塘、大张泾等4条内河航道(段)实施了挂桨机船的禁航。

  挂桨机船的禁航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工作,尤其是上海率先实施,工作难度颇大。在贵部和兄弟省市的支持下,我们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拟订了挂桨机船禁航的工作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禁航工作的开展。

  ㈠从宣传工作着手,印制挂桨机船禁航通告和禁航区域图示5万余份,发给广大船员和航运企业、码头作业单位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做到禁航事先告知。同时召开工作会议,布置落实禁航的各项准备工作。

  ㈡由于本市航行的挂桨机绝大部分来自相邻省市,禁航需要兄弟省市的配合。在部水运司的支持下,我局2004年12月召开了江苏、安徽、浙江、山东等省航运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领导参加的禁航工作会议,通报禁航工作的情况,请求协助做好管辖范围内的船员、相关企业宣传工作,并不为进沪挂桨机船装货,不为进沪挂桨机船办理签证手续,加强源头对挂桨机船的控制。

  ㈢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禁航实施前,我局召开全市和交通行业二十多家新闻单位参加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实施禁航的意义、范围和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作更广泛的宣传,使社会予以关注,共同推进禁航工作的开展。

  ㈣根据禁航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划定了禁航范围,并按《内河交通安全标志》的规定,在禁航区域的明显位置设置了禁航标志和警示标牌。

  ㈤寻求并协商本市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配合,走访水闸管理部门配合控制挂桨机船的进港,商请水上公安部门的支持,以利及时处置禁航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突发事件。

  ㈥由于本市建材运输相当部分依靠挂桨机船,挂桨机船的禁航工作可能对市重大工程的建材需求带来一定影响。对此,我局事先与市重大办、部分与禁航区域相关的重大工程建设方进行沟通,要求及时调整组织建材运输的船舶种类,做到既不影响工程的建设,也能确保禁航工作的顺利进行。

  ㈦在禁航工作启动前,我局按规定发布了禁航通告,从法律上完备禁航程序。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宣传工作到位,在两个阶段的禁航期间,基本没有挂桨机船擅闯禁航区域的情况发生,个别拟进禁航区域的挂桨机船也服从现场海事人员指挥,退出禁航区域,禁航行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今年新增金汇港、油墩港、蕴藻浜西段、淀浦河西段等19条内河航道(段)为挂桨机船禁航范围,使本市内河挂桨机船禁航里程从去年约170.6公里增加到480公里左右,促使挂桨机船禁航工作,由主航道禁航向本市水域全面禁航的方向推进。

  三、积极推进船型标准化的开发和推广

  为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我局所属船舶检验中心进行大量市场调研,与有关设计院共同研究开发内河标准集装箱的设计方案。在前期论证和评审的基础上,配合完成了60TEU、90TEU标准集装箱船及200TEU长江干线标准集装箱船的图纸设计,并落实有关船检审图工作。目前200TEU长江干线标准集装箱船已建成10余艘投入营运,使标准化船型的开发和推广工作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本市现共有内河船舶1643艘,按照《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进行核对,无符合该主尺度系列要求的船舶。

  四、示范工程实施取得的效果综合评估

  示范工程实施以来,促进了本市运力结构的调整,通航秩序有了明显改观,水上交通事故大量减少,提高了船舶营运效率。挂桨机船噪音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有很大程度改善,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㈠实施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运力结构调整。

  全面淘汰挂桨机船,加快船舶更新换代,达到了调控船舶总量,优化运力结构的目标。2003年本市拥有营运船舶2293艘,平均载重吨为598吨。2004年全面淘汰挂桨机船,到2005年底,船舶数为2004艘,平均载重吨达到931吨。运力结构的调整,为实现船舶的大型化、专业化、内河船舶标准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㈡实施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2005年以来,本市开始实施挂桨机船禁航行动,并不断扩大禁航范围,使通航秩序得到了较大的改观,事故率明显下降。本市2005年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比2004年下降了32%.

  ㈢实施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

  长期来,挂桨机船生成空气、水域污染,噪音严重,影响内河两岸居民生活,一直是市民投诉最多的问题。实施挂桨机船禁航后,基本解决了市民对这些问题的投诉。

  五、加快标准船型推广的措施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内河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的工作,我局提出以下措施:

  ㈠做好标准船型推广的宣传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颁发的《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做好标准船型推广的宣传工作,把内河船舶的标准船型尺度和图纸,免费提供给水运企业和船东。

  ㈡从源头上抓好标准船型的准入关。

  在企业新增运力时,坚持引导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对重点船型(集装箱船)和影响公共安全、环境的内河运输船舶(液货危险品船)船型标准化实施强制推进,其他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实施市场调节、引导为主。

  ㈢通过经济政策逐步淘汰低质量内河运输船舶。

  由于内河航运企业大多规模小、资金少、更新运力困难,如不实行积极地经济扶持政策将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实现船型标准化的目标。因此将从资金筹集渠道、经济补贴和政策优惠几方面鼓励企业淘汰低质量内河运输船舶,达到优化运力结构的目的。

  ㈣加强运输船舶证书的监管工作。

  船舶检验机构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异地检验发证,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低质量船不得发证。对符合标准船型的新建船舶,在适航证书上注明,对适航证书未注明标准船型的,应在船舶营运证中明确该船经营范围不包括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区域。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