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选题》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批准。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察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人员均可申报课题,并鼓励联合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课题申请书表格可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www.spp.gov.cn)和检察日报社正义网(www.jcrb.com.cn)下载。今年受理课题的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二、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和检察改革,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2006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如下:

  (一)重大课题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基本原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二)重点课题

  1、中国宪政与中国检察制度

  2、法律监督的概念与特征

  3、法律监督体制研究

  4、新中国检察工作的经验教训

  5、完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程序的立法建议

  6、刑罚执行法律监督研究

  7、二审出庭问题研究

  8、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研究

  9、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研究

  10、和谐社会与检察政策研究

  (三)一般课题

  1、法律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2、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

  3、刑事和解与检察职能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与被害人关系研究

  5、渎职行为认定问题研究

  6、渎职犯罪案件侦查机制研究

  7、检察权制约机制研究

  8、检察一体化中的权力制约

  9、检察业务管理科学化研究

  10、检察官专业化问题研究

  11、职务犯罪侦查权合理配置研究

  12、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研究

  13、民事公诉问题研究

  14、行政公诉问题研究

  15、专门检察体制研究

  16、再审程序启动权研究

  17、国外检察制度研究

  (四)自筹经费课题

  自筹经费课题的选题在内容上必须属于检察理论的范畴。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2006年4月6日(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