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2006年第11号》的有关规定,便利企业通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湛江海关审单处负责湛江关区公式定价进口货物的备案工作。

  本公告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