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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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现行有效
(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6-12-31
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06-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已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令[1993]第139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3-12-25
发布部门:施行日期:1993-12-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现行有效
(以下简称第三条中规定:\"港作船\",\"工程船\"免纳车船使用税。在具体执行中,有些地区征纳双方对\"港作船\",\"工程船\"的概念理解不一致,要求予以明确。现对\"港作船\",\"工程船\"作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3-12-30
发布部门:施行日期:1993-12-30